索引号: | 431100044/2017-00007 | 分类: | |
发文机关: | 市信访局 | 发文日期: | |
名称: | |||
文号 : |
信访二科(对外称永州市人民政府群众来访接待室)
1、接待群众来访,引导信访群众依法逐级到指定的接待场所走访,配合有关部门维护信访秩序;
2、办理上级交办的来访事项,转送、交办、督办群众到市政府来访事项,协调有关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接待处理到市政府来访中的疑难问题;
3、负责群众来访信息和情况的汇总、分析、反映和通报并每日向市联席办报送群众到市政府的来访信息;
4、为领导同志来“永州市人民政府群众来访接待室”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相关准备和保障工作,根据市委、市政府的安排做好有关重要会议、重大活动的信访保障工作,及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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