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号: | /2021-00861 | 分类: | |
发文机关: | 市信访局 | 发文日期: | |
名称: | |||
文号 : |
永州市信访局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承诺书
本机关自即日起,全面创建室内无烟环境,承诺做到:
1.领导干部模范带头,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禁烟控烟规定,不在机关室内吸烟,及时主动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吸烟行为;
2.积极做好禁烟控烟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,在单位入口处摆放禁烟控烟宣传资料,在机关办公场所张贴醒日禁烟标识,鼓励吸烟工作人员采取有效方式戒烟;
3.机关内部禁止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,禁止烟草广告和烟草赞助促销相关活动;
4.机关任何公务活动不提供烟草制品,不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;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公务活动时不吸烟、不敬烟、不劝烟;
5.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工作人员,给予严厉批评教育。
欢迎全体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监督。监督电话:8358851。
永州市信访局
2021年7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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